第二十五章 大玄律(2/3)

作品:《过河卒

白衣人脸色微沉,没有说话。

齐玄素继续说道:“《大玄律》载有明文:凡民间私有人马甲、傍牌、火筒、火铳、火炮、旗纛、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,每一件加一等。私造者,加私有罪一等,各罪止杖百,流三千里。非全成不堪用者田,并勿论,许令纳官。其弓箭、枪、刀、弩及鱼叉、禾叉,不在禁限。”

“第一,携带火器并非死罪。第二,此律只针对民间私人,道门不在此列。官员道士出差、赴任、回籍及商民出外贸易等事,如有携带军器途中防护者,在京取具兵部印票,在外取具该差遣衙门及该地方官印票,注明所带件数,以备出城沿途照验,仍知会所到地方,限期缴销,如隐匿原票不缴者,照违令律治罪。”

说话间,齐玄素从须弥物中取出一张兵部印票,以食中二指夹着,轻轻一晃——这当然不是齐玄素亲自去办的,自有底下的人去兵部知会一声就是,兵部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卡帝京道府的脖子,都是例行公事,甚至会主动派人送来印票,一般以三年为限。

寻常人不懂法,被这些白衣人张口一吓,便乱了方寸,若是铤而走险,正好给了这些白衣人动手的理由。

不过齐玄素从许寇口中知道自己要来帝京做主事道士后,就在上宫的艮园中仔细读过《大玄律》,而他跻身练蜕境之后,记忆力远胜常人,此时自然信口拈来。

若不精通《大玄律》,齐玄素也不会想到用“同道士出身”钻空子的办法。

其实齐玄素骨子里也不怎么在意这些条文,可在明面上必然要尊重在意,将其捧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座之上。就好比那句“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,谁也不会当真,真能同罪吗?若是当真了,跑到王府去缉拿人犯,只怕是官帽子不保,可谁也不会在明面上去否定这句话。

齐玄素咄咄逼人:“你倒是好大的口气,张口就是死罪,《大玄律》可不是你家的家法,说改就改。是谁给你的权力擅改《大玄律》的条文?!”

这白衣人本想先声夺人,露个脸,没想到把屁股露出来了,他们平时横行帝京嚣张惯了,哪里需要讲什么律法,更没人去读什么《大玄律》,此时被齐玄素拿话一顶,竟是哑口无言。

便在此时,另一名白衣人道:“圣上许我们‘先斩后奏’之权!皇权特许,我们只知杀人,不问其他。”

齐玄素盯向了他:“说得好。就算是先斩后奏之权,总得有个依据吧?为什么该死总得有个说法吧?总不能是你们想杀谁就杀谁吧?难道你们今天杀了王公,明天杀了阁老,也是皇权特许?你们又是以什么标准确定该不该先斩后奏呢?”

那名白衣人也被卡在那里,说不出话来。

齐玄素道:“在我看来,先斩后奏之权是紫极大真人许了你们现场审判之权,即定罪、执刑合二为一,可定罪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,要有依据。”

第三名白衣人是个女子,也不示弱:“依据也未必就是《大玄律》!”

齐玄素笑道:“你身为大玄朝廷的官员,拿着大玄的俸禄,侍奉大玄的皇帝,还在大玄的都城,你不按照《大玄律》办事,那你按照什么办事?难道是你们天辰司的家法吗?什么时候家法也能在国法之上了?”

这名白衣人女子脸色涨红,无法辩驳。若是抬杠耍无赖,当然怎么说都可以,可在朝廷官场,胡乱说话却是容易招来祸事,祸从口出的道理永远也不过时。

第四名白衣人看起来最为年长,经验比较丰富,道:“《大玄律》也是人订的,皇帝陛下的谕旨总要高过《大玄律》。”

齐玄素并不否认,也不去争辩皇帝与律法到底哪个大的问题,只是道:“那你拿紫极大真人的手谕来看,总不能你说有谕旨就有谕旨吧?涉及到律法,一国之根本所在,也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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